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 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一)专业名称:幼儿保育

(二)专业代码:770101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三、修业年限

  修学年限为3年.

四、职业面向

  专业职业面向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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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面向幼儿教育教学、幼儿教育保育岗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有扎实的现代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系统掌握现代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组织管理和教学能力,并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现代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需要,能胜任托幼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从事保育、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型幼儿保育专业应用型适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思想品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解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体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2)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人生发展重要问题的能力,与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3)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以及成才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和法律意识。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养成自觉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成本意识和环境意识。

2.职业素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学前教育机构规章制度。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学前儿童,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耐心细致,做事认真。

  (3)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乐观开朗。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与协作。

  (5)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

3.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学前儿童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具有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做好保育工作的能力;能运用疾病预防、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保护学前儿童健康发展。

  (2)掌握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基础知识,了解幼儿心理发展各阶段的特点,知道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和特点,能初步观察与解释幼儿行为所表达的心理需求;信任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3)了解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知识,以及幼儿教育目标、策略和基本方法;熟悉幼儿园保教活动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具备幼儿园教育活动与游戏的组织实施能力;能与幼儿友好相处、交往、互动与合作,能调动家庭和社会的幼儿教育要素。

  (4)掌握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与技能;能够运用多种方式公平、全面地评价幼儿;及时发现和赏识幼儿的进步,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积极性、自信心。

  (5)具备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组织与管理能力,能将教育合理渗透到幼儿生活的各环节中;能够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做好常规管理工作;能够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疾病与突发事故。

  (6)了解幼儿园班级工作内容及特点;掌握幼儿园班级管理的基本技能。

  (7)了解幼儿文学特征和功能,掌握儿童文学的常见体裁,初步了解文学作品的特点、作用;具有幼儿文学作品的阅读、分析、欣赏与评价能力。

  (8)掌握一定的乐理、视唱、音乐欣赏等基本知识,发展音乐听觉与记忆,能够结合键盘、声乐等技能训练理解并正确运用。

  (9)掌握我国主要民族民间舞蹈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辅导幼儿形体训练、指导幼儿舞蹈排练的能力。

  (10)掌握歌曲演唱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够指导幼儿学唱和表演,排练合唱,具有边弹边唱幼儿歌曲的能力。

  (11)掌握键盘乐器演奏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正确演奏不同内容、风格的简单器乐作品,具有为幼儿歌曲编配简单伴奏的能力。

  (12)掌握绘画、图案、简笔画及手工制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指导幼儿学习绘画;能够恰当、熟练运用简笔画;能选择适宜材料、运用正确的技法开展手工制作。

  (13)掌握幼儿语言特点和教师常用幼儿教育语言技能,能用普通话准确、清晰、亲切地进行口语表达。

  (14)理解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的基本内容和方法,能设计制作墙饰,能够合理利用资源,为幼儿提供适宜的游戏材料;能够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

  (15)初步掌握0—3岁婴幼儿保育的有关知识,掌握婴幼儿教养活动的方法与基本技能,能初步运用婴幼儿教养知识开展并指导家长进行早期教育。

六、人才培养模式

  以能力为本位,技能培养为核心,按照专业对接产业,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课程对接岗位、实训对接技能的要求,深化幼儿教育教学改革,采取交互训教、岗位培养、工学结合等方式,构建以“园校结合”为主的“双主体”育人模式。同时,创新产学融合、园内课堂以及情境教学等多样化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校外实习基地质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索,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一)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如表2-1所示:

表2-1公共基础课程

(二)专业(技能)课程

1.专业核心课

  专业核心课程如表2-2所示:

表2-2 专业核心课程

2.专业选修课

  (1)幼儿园班级管理。

  (2)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

  (3)家庭与社区教育。

  (4)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5)1+X幼儿照护初级课程。

  (6)其他。

3.综合实训

  综合实训是本专业必修的专业训练,包括职业见习、保育实习、教育见习。主要任务是通过了解幼儿园及幼儿园教师工作,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感和职业意识;学习并运用幼儿卫生与健康知识,实际体验幼儿园保育工作岗位任务,熟悉保育工作流程及规范;学习、观摩幼儿园教育活动,进一步了解学习领域目标、内容及要求,模拟教育活动或进行实操训练,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综合实训如表2-3所示:

表2-3 综合实训

4. 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本专业最后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巩固、锻炼实践操作技能,为就业打下坚实基础。顶岗实习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熟悉幼儿教师工作的性质和职责,进一步掌握保教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通过实习幼儿教师的全部工作,培养学生组织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幼儿游戏活动的能力,学习幼儿园教师的优秀品质和敬业精神,增强适应岗位的能力。

  顶岗实习如表2-4所示:

表2-4 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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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学学时安排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职业活动周、校园艺术节、校园运动会等活动),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为30(含班会活动),顶岗实习按每周30学时(1小时折合1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为3000-3300。课程开设顺序和周学时安排,学习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一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的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3,允许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的必要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的学时约占总学时的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应安排在第一学年。

  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其学时数占总学时比例应不少于10%。

九、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一)公共基础课

表3-1 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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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能)课

表3-2 专业(技能)课

表3-3 学时比例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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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表示建议相应课程开设的学期。

  2.每学期学生在校20周,其中含2周职业活动周、校园艺术节、校运会等其他活动。教学学时安排按照每学期18周计算。

  3.本表不含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以及选修课教学安排。

十、实施保障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学习评价、质量管理等方面。

(一)师资队伍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应合理,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建立“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其中“双师型”教师应不低于 30%;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

表4 师资队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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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骨干担任兼职教师,组建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专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学前教育及地区幼儿园发展需求,熟悉幼儿园情况,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师应定期到幼儿园进行实践锻炼,学校应加强对兼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及管理。

(二)教学设施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1.校内实训实习室

  校内实训实习必须具备的实训室及主要工具、实施设备和数量见下表:

表5-1 校内实训室一览表

2.校外实训基地

  幼儿保育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应选择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的公办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优秀幼儿园、早期教育机构,能反映学前教育的先进理念,办学有特色。校外实训基地主要承担学生保育实习、教育见习与顶岗实习。作为以教学实践及学生顶岗实习为主的实训基地,应能够提供真实的岗位训练环境,按照校企合作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保证接纳学生进入幼儿园班级,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见习、观摩、实践、实习任务。校外基地配备应做到每20名学生有一所实习幼儿园。

表5-3校外实训基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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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资源

  1.文本素材

  (1)教材选用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专业“十三五”系列规划教材,配有幼儿园教育心理、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保育、幼儿教师口语等专业课图书,还配有幼儿教育心理考点解析和幼儿园五大领域活动考点解析,钢琴、声乐、乐理与视唱、舞蹈基础等专业技能课图书;

  (2)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教师通过该项报告了解学生实习实训情况;

  (3)幼儿园典型管理案例、幼儿园教学活动案例、幼儿园游戏活动案例、幼儿园保育案例。

  2.图片素材

  收集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场景、玩教具图片、学生作品、儿童读物、校内外实训图片、教育专家图片、以及反映教学团队参加研讨、学习等图片。

  3.视频素材

  搜集专家讲座录像、全国各地幼儿园优秀教学录像,自制课程教学录像、学生试教录像、学生实施幼儿园教学活动录像、学生专业技能展示录像、幼儿园活动录像等视频教学资源。

  4.音频素材

  搜集儿童故事、儿童歌曲、世界名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等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需要的相关音频素材。

  5. 动画素材

  收集与开发各种可用于学前教育专业教与学的动画素材。

  6. PPT课件

  收集与整合各专业课程的以教学单元为单位的PPT(主要是多媒体,独立的视频或动画课件归于视频或动画素材,而非简单的文字内容)课件

(四)教学方法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应结合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要求和幼儿园工作实际,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并根据本专业标准细化各门课程的具体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内容。要进行行动导向的教学设计,提倡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教学、角色模拟、情境教学等方法,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特色,形成操作技能与职业规范相统一,学习内容与工作内容相统一,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一体化。 要借助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充实教学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提供有力保障。

  任课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倡导反思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要紧密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五)学习评价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育人理念,建立科学、可行的评价标准。参照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要求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制定课程教学及实训实习评价标准。要关注对学生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及专业实践能力的评价,突出对幼儿园一日活动组织能力、游戏组织与指导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的评价。

  要坚持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以任课教师评价、实训指导教师评价、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吸收行业企业参与。依据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评价学习过程,又要评价学习结果,关注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考核采用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际操作水平。

  加强顶岗实习课程的考核评价。成立由幼儿园指导教师(兼职)、专业教师和班主任组成的考核组,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学习能力、专业技能和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六)质量管理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服务、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十一、毕业要求

  学生通过规定年限的学习,须修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时,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还应具备:

  1.符合国家,省教育厅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2.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3.思想品德评价合理,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

  4.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和独特性,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5.幼儿发展基础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基础知识;掌握幼儿园五大领域教育活动设计方法。

  6.合理安排一日环节的能力,及时处理幼儿常见事故的能力。

  7.将手工、简笔画等方法运用到幼儿园工作中;具有幼儿舞蹈创编的能力;具有视唱简谱、五线谱,为幼儿歌曲伴奏及弹唱能力。

  8.职业资格能力:1+X证书“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